资料题名:陇西县洪武三十五年肃府草场四至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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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年 代:洪武35年
查看1399 年历史年表地 址: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仁寿山公园山下变电
查看中国长城建筑数据库记载的本地区长城建筑情况原物材质:石
原物状况:碑石为灰砂岩,上圆下方,有榫头,无纹饰
原物分类:施工碑
数 目:1
尺 寸:115X62cm
语 言:汉语,
内 容:
肃府草场四至
东至临巩二府□□□金县,地名苑马寺、马场、白草原等处[为]界;南至临巩二府安定、通渭、渭源、狄道、□□□等县,地名马莲里、七圣坡、野人关、□□□□□□□、郭城驿等处为界;西至临巩二府安定、狄道、□□,地名临洮、麻子等里石庙儿、草子沟、洮河、□□□等处为界;北至临巩二府安、会、金、兰等县,地名□□等里晒柳沟、小马莲滩、哈卜□山、白塔寺□□□。界内壹处牛营坐落,地名蟾母山苑川。 [东][至]巩昌府通渭县,地名苑马寺马场天□[为][界],南至巩昌府通渭县地名赤莎岘为界,西至巩昌府安定县麻子里地名大峰堆为界,北至巩昌府安定县地名麻子里夕草场滩为界。
洪武三十五年十月初八日,甘州左护卫指挥佥事音徽等造报册存
附 注:
碑石为灰砂岩,上圆下方,有榫头。高115厘米,宽62厘米,厚8厘米,无纹饰。碑额竖刻“肃府”,下方‘横刻“草场四至”,均为楷书。正文12行,行19字,计108字。落款2行,计27字。“洪武”为太祖纪年,总共31年,此处写作“三十五年”,显然将建文四年纳入计算。当是永乐帝登基后地方官员媚上所为。
此碑原立于巩昌府衙署内(今县政府大院),后几经变乱湮没无闻,九十年代县政府建修办公大楼被民工挖出,搁置人大办公楼侧后墙角。2008年夏季,仁寿山公园筹建碑林馆将碑搬移至山下变电所统一保管。
此碑名目方志从未记录,六百多年无人知晓。而今重见天日,可为陇西金石增加一珍稀实物。
其他记载:
国图编号:0
图 片:本资料尚无图片。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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