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题名:柏井村 平定州府严禁师巫宿坛告示
客观题名:
其他题名:
作 者:
年 代:清道光15年
查看1835 年历史年表地 址: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柏井村
查看中国长城建筑数据库记载的本地区长城建筑情况原物材质:石
原物状况:
原物分类:杂刻:牒、告示、禁示
数 目:1
尺 寸:60X35cm
语 言:汉语,
内 容:
明□尽得有非等款久远遵照因各出己资公同勒石经理姓名开列于后
特授平定直隶州正堂加三级军功随带加五级记录十五次庆霖为出示严
禁事案据柏井镇廪生刘梦星等呈称该镇每有巫婆假托神言妄称祸
福勾引无知妇女每遇神节聚集多人托名敬神共食于庙终夜宿坛肆
行无忌禀恳示禁前来查妇女入庙烧香本于例禁若师巫托言祸福引
诱妇女尤属目无法纪除札饬柏井驿丞就近查禁并饬差查絮外合行
出示严禁为此示仰柏井镇一带居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后所有巫婆人
等务须改尽邪术恪守妇道不准再有此项名目凡遇神节概不准妇女
入庙烧香宿坛聚食其有夫男者俱各严行约束不得纵令游荡该庙住
持亦不得混行留住以除恶习而弭衅端倘敢不遵该乡地等立即指各
具禀以便提同夫男并住持僧人一并从严究办该地邻人等如敢徇情
容隐察出一体治罪本州言出法随各宜凛遵毋贻后悔特示告示
右仰通知
道光十六年八月初十日
附 注:
柏井村《平定州府严禁师巫宿坛告示碑》,系清代道光十五年(公元一八三五年)所立,碑髙〇.六〇公尺,宽〇.三五公尺,碑额正中,镌以七公分见方「平定州印」篆文、满文印一枚。题系编者所加。
其他记载:
国图编号:0
图 片:本资料尚无图片。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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